2022年6月,济南市委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对推动新时代济南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全面部署,配套出台系统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海右人才”全媒体宣传平台开辟“政策解读”专栏,进一步细化解读“人才政策‘双30条’”,让广大人才更加便捷高效了解享受政策红利。
一、支持政策
根据评审结果和研发实绩,对纳入扶持的海外研发机构申报单位,每年给予30—50万元补助,连续支持3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硬件基础、丰富的国际合作经验及相关人才团队。
2.海外研发机构应位于科技相对发达国家(地区),重点加强与日韩、欧美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合作;建设方式可采取自建(购买、租赁等)、合作建设等多种方式进行。
3.海外研发机构与济南市申报单位在主营业务领域和研发方向上应具有一致性,能为济南市申报单位在项目研发、人才引进、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明显提升作用。
4.在海外有相对固定的研发场所及相应研发条件。
5.与海外高校、科研单位或企业签订有具有法律效力的研发合同(协议),对引进项目成果、海外人才及合作研发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等有明确的约定;海外研发机构申报时在科研、人才引进培养、技术转移等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
网上申请:市科技局每年7-9月份下发申报通知,申请人进入济南市科技局官网(http://jnsti.jinan.gov.cn/)-科技服务子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每年由市科技局下发通知,由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发动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由各区县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上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评审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海外研发机构进行评审。
(四)公示
对通过评审的海外研发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扶持名单。
(五)实绩评估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上年度实绩进行评估,给予补助资金;对实绩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补助资金。专家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下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评估或修正,确定下年度评估目标。
四、所需材料
1.济南市海外研发机构申请表;2.可行性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责任部门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0531-51700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