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济南市委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对推动新时代济南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全面部署,配套出台系统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海右人才”全媒体宣传平台开辟“政策解读”专栏,进一步细化解读“人才政策‘双30条’”,让广大人才更加便捷高效了解享受政策红利。
一、支持政策
入选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的高校,给予5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入选省“高水平学科”建设单位的高校,给予200万元高水平学科建设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入选中国特色“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给予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省“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高职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参照省“高水平大学”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每年下半年申报一次,具体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二)办理流程
1.申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发布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通知。驻济各有关高校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审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建议,根据项目申报数量,视情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支持资金标准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3.公示。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对拟支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布。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高校申报项目支持名单予以公布。
(三)所需材料
与“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建设相关的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四、其他需注意的细节事项
本政策主要考虑为加大对高水平大学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驻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扎根济南、服务济南。政策中的项目支持资金,为对相关高校“双高”建设各项目的支持资金总额。
五、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高校联络服务处
联系电话 0531-5170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