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及其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近日,在复校40周年之际,由我校主办、刑事司法学院承办,上海弘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协办,并由《计算机科学》杂志提供学术支持的第二届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及其法律问题研讨会在长宁校区交谊楼举行。


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教授,上海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顾春华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院长谷大武教授,上海市网信办法规处孙杰处长,上海交通大学网络安全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潘理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品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戴士剑教授,《计算机科学》杂志徐书令总编,我校原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培礼教授,校党委常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学科办主任杨忠孝教授,校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朱尚明研究员,科研处副处长卢勤忠教授以及来自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国家安全局、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华东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安永法证及诚信合规部、上海临港嘉定科技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领导及各界专家学者和我校部分师生共计七十余人出席会议。会议围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展开,探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网络空间安全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在法学、公安学、国家安全与犯罪治理应用中的相关问题和在公、检、法、司、律等实务部门应用遇到的实际问题及相关法律问题等。研讨会开幕式由我校刑事司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永全教授主持。

应培礼致辞简要介绍了我校发展情况,并表示我校切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网络空间安全发展以及社会治理方面需求,积极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与发展。他指出,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在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学校尤其关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网络空间安全学科领域的发展动向,以及它们与法学、公安学、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影响,在建设法学一流学科的基础上,促进多学科发展和跨学科交叉融合,重视满足人工智能时代网络空间治理和中国法治建设对复合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设置了法学(网络与信息法方向)本科专业新方向,培养网络法治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吴益民在致辞中阐述了我国现阶段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所面对的挑战。杜志淳结合我国现阶段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现状,分析了研究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及其法律问题的必要性和价值所在,同时还着重强调了要关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司法等学科领域融合与相关人才培养等。

研讨会分四个单元展开学术研讨,分别由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信息安全系主任陈龙教授、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所长孙国梓教授、我校党办校办副主任虞浔和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倪铁主持。

邵志清以“上海公共数据开放的几点思考”为题,以“一网通办”改革为例,深入浅出地分析探讨了大数据技术应用中数据开放的依法开放、合理利用、保障合法权益等关键问题。顾春华以“教育大数据应用及风险分析”为题,深入讨论了教育大数据的应用需求、应用场景及其应用风险,认为以区块链技术结合教育大数据将是教育大数据深度应用和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谷大武以“深度学习与密码系统的侧信道分析”为题,重点探讨了人工智能技术对于密码学研究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并基于USIM卡实际案例分析展望了人工智能技术用于密码学分析的可行性。刘品新以“数据犯罪的刑事法规则”为题,讨论了数据犯罪与传统网络犯罪的区别,提出了在数据犯罪案件中不能够在一放了之及处以顶格刑罚间选择,而是应当均衡入罪。戴士剑以“冷眼看AI”为题,提出人工智能只是一种工具,不能本末倒置,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解决各类社会问题。孙杰以“深度伪造的安全风险及其应对”为题,全方位讨论了深度伪造技术的兴起、应用及风险,并提出以技术对抗技术的对策建议。王永全以“大数据时代犯罪治理评估模型的构建与思考”为题,基于《中国犯罪治理蓝皮书》中犯罪治理指数模型的创新探索和研究不足,探讨了数据分析科学在犯罪学研究中的应用。

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所长孙国梓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网络安全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潘理研究员、华东理工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虞慧群教授、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陈龙教授、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参宏副总经理、华东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王晓玲教授、我校国际法学院倪静副教授、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詹毅律师、上海弘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陆道宏总经理及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张勇教授等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分别针对从一次购物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及其法律问题、大数据态势研判技术在智能化审判管理中的应用、大数据的智能分析及计算平台、人工智能技术对电子数据可信性的影响、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实践、知识图谱及其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竞争法视角下数据可携带权的构建、信息法:数据治理与开源伦理、基于云计算的取证架构探索、知情同意视角下APP用户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等方面的论题发言,从不同角度对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及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与支持下,各学科研究领域都在不断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相关应用场景的结合,围绕不同应用场景需求、风险和规范体系构建,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展开了大量研讨,优秀学术研究成果不断涌现。通过研讨会加深了学术界与实务界的联系,加强了技术科学研究领域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交叉融合。

https://news.ecupl.edu.cn/2019/1128/c672a14943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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