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心区

2009年4月,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北京市关于建设中关村示范区核心区的批复精神,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及20个配套政策;2010年6月,进一步修订形成了海淀区支持自主创新核心区企业发展政策体系,对科技创新、要素聚集、成果转化、环境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当前形势又发生了深刻变化,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在“十二五”末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顶层设计,突出强化发展重点,精简规范政策内容,创新运行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为此,区委区政府在既有政策实践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理念思路、目标任务
  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形成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是国家、北京市对海淀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是全面实施“科技北京”的战略部署和重要工作,是海淀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实现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的必然选择,是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重要抓手。
  在加快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要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改革是第一动力、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按照创新创业是立区之本、产业发展是强区之基、做强做大是腾飞之翼的思路,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以营造优质创新创业环境为着力点,深入实施“南优北拓”发展战略,率先实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积极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海淀区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先锋队和排头兵。
  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力提升创新水平
  (一)完善科技创新发展平台。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落实中关村“1+6”鼓励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系列先行先试改革政策,力争率先实现先行先试的重大突破。
  (二)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开放或共建共享设施设备、实验室等,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快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和公共技术平台。通过政府采购、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多种方式,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在区域率先应用和推广。
  (三)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支持创新成果产业化。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企业国际化发展,创建和培育知名品牌。
  (四)鼓励发展科技服务业。全面推动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和创新载体建设,推广“孵化+创投”的新型孵化模式,完善从孵化器到加速器、产业用地的全程跟踪服务,帮助创业企业快速成长壮大。积极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服务业。
  (五)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加快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引进和聚集一批战略科学家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大力吸引和支持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资深行业人才在海淀创新创业。积极搭建青年英才发展平台,引导社会机构帮助青年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完善人才吸引、交流和服务平台。
  三、完善高端产业发展格局,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六)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在移动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导航与位置服务、云计算、集成电路设计等重点领域在国内外取得引领优势。
  (七)加强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围绕重点产业、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在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创新,提升产业整体创新水平。
  (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积极对接大学院所、重点企业的科技成果,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推动符合海淀产业定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前景广阔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在海淀区落地。
  (九)积极引进与培育重点企业。大力吸引国内外战略性新兴领域的龙头企业、总部型企业、跨国公司研发中心以及科技中介机构。结合“十百千”、“瞪羚计划”等工程,大力支持重点创新型企业发展,做好对重点企业的服务工作,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企业。
  四、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
  (十)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扶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担保、科技保险和高层次人才创业贷款贴息等科技金融创新,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十一)完善创业投资体系。积极吸引天使投资人聚集并开展天使投资业务,引导规范早期创业投资与服务活动。优化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运作机制,重点支持本地区重点产业领域初创期和快速成长期企业。完善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投资决策机制,引导拉动社会投资,健全退出机制。
  (十二)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参与建设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鼓励科技企业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支持挂牌企业转板。完善企业上市服务机制,支持企业发行上市和利用资本市场兼并重组。
  (十三)打造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鼓励金融机构在中关村西区、西直门外科技金融商务区聚集,不断拓展辐射范围,增强科技金融机构聚集效应。
  五、强化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巩固发展特色竞争优势产业
  (十四)大力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服务外包等优势产业发展,重点扶持互联网服务、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视觉虚拟技术等新兴业态发展,积极培育演艺、艺术品交易等潜力产业。
  (十五)优化商业服务业结构,加快特色商业聚集区和高端商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支持电子商务聚集区和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酒店会展等商务服务业升级发展,持续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和配套服务水平。
  (十六)支持西北部高端休闲旅游区、传统景区事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中关村科教旅游体验区等旅游产业功能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旅游要素聚集,推广海淀旅游特色产品、特色旅游节庆活动、特色旅游线路。
  (十七)引导支持企业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业务创新、管理创新和产业链整合,加强科技应用对传统文化、商业、旅游等产业的结构升级和竞争力提升,推进区域文化、旅游、商业商务融合发展。
  六、加快载体建设,打造重点产业功能区
  (十八)根据北京市“两城两带”的创新和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实施海淀区“南优北拓”空间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等重点产业功能区建设。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精特新”产业园区建设。统筹集体产业用地开发建设,积极推广“一镇一园”发展模式,促进集体经济加快结构调整。
  七、强化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成立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全区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的修订完善及其配套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和项目统筹安排,建立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统一预算安排、统一支持方向、统一申报平台、统一审批权限、统一管理流程”的管理机制。
  (二十)加强规范运行管理。按照方便企业、规范部门运行的原则,加强制度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企业在海淀创新创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强化全区各部门、街道(镇)服务企业和经济发展的意识,切实推进本意见及其政策体系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十一)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区委区政府将加强对本意见及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纳入全区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对受支持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健全后评价和绩效考核机制。
  (二十二)加强社会宣传,凝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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